根据我市2022年度市级财政预算安排,统筹考虑我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任务,现提出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264.76万元分配计划,其中,娄烦县8511万元、阳曲县6733.76万元、古交市240万元、清徐县240万元、小店区120万元、晋源区120万元、尖草坪区120万元、迎泽区60万元、杏花岭区60万元、万柏林区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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