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渔业从业人员对渔业资源保护的意识及遵纪守法意识,更好地保护鱼类繁殖,促进天然水域生态可持续发展。连日来,伊金霍洛旗农牧技术推广中心与旗农牧执法大队联合组织专项工作组,分赴伊金霍洛旗各类天然水域开展了禁渔区禁渔期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张贴禁渔通告、宣传标语等形式,让广大人民群众领会保护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重要性,认识清楚电鱼、炸鱼、毒鱼等非法捕捞对渔业资源的危害性。同时,工作人员还教育引导群众除了严格遵守禁渔期管理规定,还要互相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渔业资源,保护水生生态环境。
据悉,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渔业法>办法》和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禁渔期禁渔区渔政管理通告精神,伊金霍洛旗2022年度禁渔期为5月1日至7月31日,禁渔区为全旗范围内天然水域(红碱淖的禁渔期为4月1日至7月31日)。全旗所有的河流湖泊等自然水域在禁渔期禁止任何形式的捕获活动,一旦发现将从严查处,直至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