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2年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履行监管职责,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近日,我局编制并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分解细化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试验、种子生产经营、进口加工企业等环节监管,依法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工作。
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农业转基因生物监管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