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在“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等重大节日,以及禁渔期间全市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渔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充分认识做好重大节日、禁渔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侥幸心理,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亲自参与检查,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的落实。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压实主体责任,紧盯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全面排查隐患,确保责任链条环环相扣没有漏洞。
二、严守防范,加强检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本辖区渔业安全工作特点、重点和难点,针对薄弱环节,及时组织开展渔业安全生产检查。要研究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员及检查方法,并认真组织实施。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要做好跟踪整改,确保隐患整改到位。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坚决落实停产停业措施,确保“壮族三月三”、清明节、“五一”和禁渔期间渔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三、突出重点,排查隐患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针对渔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事故易发领域开展大排查,重点排查高危渔船、渔船非法载客、渔船停泊点防火安全、渔船安全设施配备、临水作业不穿救生衣和冒险作业等薄弱环节和违法行为,边查边改,以查促改,限时整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各地渔业安全生产实际,充分利用“报、网、端、微”平台,广泛进行安全提示,加强对渔业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要加强与应急、气象、水利、海事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和信息共享,密切关注天气、水文变化,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及时将灾害性气象预警信息通知到渔民、渔船,提升渔民群众的防范能力。
五、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执行渔业24小时应急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明确值班职责,保持通信畅通。要加强对各类舆情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可能引发炒作的倾向性、苗头性信息,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注,消除公众疑惑,确保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 旦发生渔业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规定快速反应、果断有效处置,最大程度降低各种负面影响,坚决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事故预测预警和处置预案,有效开展训练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渔政船舶要做好备航准备,积极配合专业力量,做好遇险渔船求助工作,维护渔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贺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