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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农(动防)罚〔2021〕22号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来源:福州农业局 时间:2022-04-07 作者:佚名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案件

  名称

  违法主体

  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榕农(动防)罚〔2021〕22号

  

  福州榕新圈羊场有限公司闽侯县分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道路运输动物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案

  福州榕新圈羊场有限公司闽侯县分公司

  

  91350121MA329U4196

  沈慧芳

  2021年11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福州榕新圈羊场有限公司闽侯县分公司进行检查,在现场查获一辆运羊车(车牌赣CAM765),车上装有羊共203头,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提供的该批羊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行查验,发现该批羊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未加盖道口检查站签章,2021年11月29日对该公司的负责人林振强进行调查询问,予以确认福州榕新圈羊场有限公司闽侯县分公司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道路运输动物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的行为。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通过道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动物,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运输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处5000元罚款。

  

  行政处罚机关: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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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j.fuzhou.gov.cn/zz/xxgk/tzgg/202203/t20220329_433445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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