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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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榕农(动防)罚〔2022〕1号
| 福清市港头张香清活羊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道路运输动物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案 | 福清市港头张香清活羊店 |
92350181MA33KKEQ0T | 张香清 | 2021年12月22日9时许,我局执法人员对福清市港头张香清活羊店进行检查,在现场查获一辆运羊车(车牌豫HL1762),车上装有羊共300头,执法人员对该公司提供的该批羊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进行查验,发现该批羊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未加盖道口检查站签章,2021年12月27日对该公司的负责人张香清进行调查询问,予以确认福清市港头张香清活羊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道路运输动物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的行为。 | 行政处罚种类:罚款。 依据:《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通过道路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运输动物,未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或者过省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对运输人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 处5000元罚款。
| 行政处罚机关: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2022年3月16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