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省级以下创建示范活动工作的通知》(榕人社综﹝2021﹞64号),经局务会研究同意,从2022年度起,将原福州市数字农业示范基地名称更名为福州市数字农业基地,将原福州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示范点名称更名为福州市农业物联网应用点,适用于榕政办﹝2020﹞114号、榕农综﹝2021﹞260号等相关文件规定。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2年3月30日开始,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反映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公示电话:83338958(市场与信息化处)
83348409(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访来电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接待处室:市场与信息化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来信投寄:市场与信息化处、驻局纪检监察组
(邮政编码:350026)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