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省农业农村厅的正确指导下,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强化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加强。
一、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健全完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依法履职。一是落实权责清单制度。2021年,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梳理制定本单位权责清单及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等事项目录, 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对照权责清单确定,未列入权责清单的权责事项,不得实施。所有行政许可类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编码等要素信息同上级部门保持一致。建立健全实时动态管理机制,涉及清单事项变动的,实时与编办沟通对接,做好清单更新、公布、调整事项衔接落实等工作。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结合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编制,加大政务事项申报材料审核精简力度,对没有法律依据、能通过现有证照证明或被其他材料涵盖的材料“一律取消”,使申报材料进一步瘦身、规范、合法,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政务服务事项平均申请材料为1.96个/件,缩减率达37.4%。三是加快推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将农业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综合窗口统一受理,推进政务事项全程网办,推行“掌上办+邮寄拿”的政务服务套餐,全年网上办件申请率达到95%;创新采取市级统一抽取、县区相关单位联合检查的模式,组织发起对种子、农药、肥料、兽药、种畜禽等11类64家企业开展双随机检查,按时按质完成联合抽查和部门内“双随机、一公开”规定动作,连续多年抽查任务按时完成率100%,信息准确公开率100%。四是用法治手段强化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户厕摸排工作的通知》《2021年全市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全年完成改厕整村推进376个、35144户;化肥、农药使用量较2020年实现负增长;规模养殖场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达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4%;规范处理病死生猪26.87万头,全市未发现病死畜禽随意丢弃污染环境现象;毫不放松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会同水利部门指导各地在河湖长制平台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禁捕水域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水平。一是配合做好立法调研工作。按照市人大要求,我局承担《霍山石斛产业发展条例》的调研工作。4月中旬,赴霍山县、金寨县开展霍山石斛产业项目调研,向市人大报送了霍山石斛产业项目的调研报告并完成后续相关工作任务。二是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按规定及时报送需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没有被责令变更、整改、撤销等情况;组织专人参加全市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梳理市委市政府印发的26件涉农规范性文件并提出清理意见,经市委市政府审核同意后,清理废止1件规范性文件。
(三)健全完善行政决策程序体系,不断提升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制定印发《六安市农业农村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制度》与《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涉及到重要文件发布、重大资金使用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开展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并经局党组会研究后公开征求意见。2021年度,我局共开展6次重大行政决策公开征求意见活动。
(四)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不断推动综合执法提质增效。一是深化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市本级设立市农业综合执行政法支队,推进农业领域执法职能整合,推动执法体制高效运转;对照法律法规及农业部门权责清单,从严把关、从严审核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事项,印发公布执法事项清单目录,明确执法队伍职责,厘清执法界限,推动执法行为专业规范。二是加大农业农村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1年度,重点围绕农资打假、禁限用农药、渔业禁捕、农机监理、兽药饲料、动物检疫、农村宅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生猪屠宰和调运等方面开展专项执法行动,累计出动农业综合执法人员682人次,检查涉农企业、经营门店328家次,办结假种子案件2件,累计罚没款6.36万元。三是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及时公示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以及“双随机一公开”事项的清单、依据、程序等;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规范执法事中公示;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装备执法记录仪,对执法过程全程记录;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实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集体审理制度,明确重大执法案件范围、审理程序、法制审核要求,规范执法行为,促进公正严格规范执法。四是创新行政执法方式。开展执法规范“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监管行为,全市农业农村领域排查存在问题和风险点145个,制定整改措施165个,已整改到位142个,未完成事项均通报至当地党委政府;建立跨界联合执法机制,在六安合肥两市的市农业农村局交流跨界水域禁捕执法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肥西县、庐江县、舒城县、金安区共同签订重点水域“十年禁渔”联合执法合作协议;建立健全部门间协作机制,市委农办建立由市农业农村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供销社组成的农资打假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农资打假合力;开展交叉示范执法机制,在春季、秋冬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中将市辖的7个县区分为两组,开展异地交叉检查、示范执法,发现问题交由县区农业执法大队立案处理,市农业执法支队统一督办,促进全市农业执法人员相互学习、相互借鉴,取长补短。
(五)健全完善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一是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积极受理群众举报投诉案件,建立举报台账。对每一宗投诉案件秉持自愿合法、公平公正、注重效果原则,追求“定纷止争、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能当场处理的随即当场处理,不能当场处理的经过调查取证后及时立案处理。2021年度,共受理群众投诉举报23次,均进行了有效处理,确保“凡事有交代,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二是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制定《六安市农业农村领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制度》和《六安市农业自然灾害领域重大风险应急预案》,扎实开展防范化解农业领域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在7月下旬抵御第6号台风“烟花”工作中,我局落实落细各项农业防御措施,全市累计加固设施大棚31500个,面积近20000亩;加固畜禽棚舍1252处,面积近26万平方米;全市在册渔船443只(含渔政执法船22只),在台风前均已全部回港或在渔船集中停放点避险,因预警发布及时、防台指导到位,该次台风对我市农业生产造成的影响总体较轻。三是加大行政应诉工作力度。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规定,2021年度我局不涉及行政复议案件或法院判决情况。
(六)自觉接受行政权利监督,推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监督建议。2021年,我局共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74件,其中:主办51件、分办7件、协(会)办11件、未立案5件,实现办结率100%,代表、委员满意率100%。全年共收到百姓畅言网友留言15条、部门信箱网友留言4条、依申请公开2件、市长热线17条、“互联网+督查”5件、人民网留言1件,均已全部按时反馈办结,网友满意率100%。二是配合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参加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及全省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活动,严格管理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完成行政执法证件换发,组织2021年度新进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法律法规业务培训。三是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全年发布各类政务信息965条,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次,予以公开2件次,无信息公开举报、复议和诉讼等情形,积极开展政务公开经验交流,2021年发布交流信息8篇。四是强化政务诚信建设。不断完善信用信息目录,建立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兽药经营许可、农药经营许可、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等信息数据目录。对业务工作中产生的“红黑榜”信用信息,按时保质上报;全量归集公共信用信息并按要求推送至市信用平台,报送“双公示”平台行政许可信息25条,行政处罚信息3条,做到零迟报、零漏报、零通报;根据“证照分离”改革工作要求,在农药经营许可事项中使用告知事项承诺。加强涉及行政审批、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对产生的信用承诺信息、信用承诺履约践诺信息、合同履约信息做到“应归集尽归集”,并按要求实时共享。
(七)健全完善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数字化法治政府。一是推进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行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所有政务事项全部编入安徽政务服务网,统一网上线下审批服务流程,实现互联网信息和审批系统的互通互联。二是强化政务信息联通共享。收集全市农业农村印章模板8条,统一制作电子印章。收集全市农业农村系统电子数据信息26类186000余条,制作共享电子证照17项,用于各部门间数据共享。积极推进同公安、市场监管部门涉企数据信息共享。三是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执法。做好全面对接国家“互联网+监管”相关工作,高质量配合完成国办“互联网+监管”第三方评估;深化应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加强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业务协同,及时做好“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动态更新;逐项对照考核工作目标,做到监管事项应领尽领、目录清单编制规范,确保年度“互联网+监管”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依法行政相关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农业农村工作点多面广,各项工作都应在法治的轨道下高效有序运行。但目前仍未形成全面有效的制度体系,在推进领导干部熟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等方面存在不足。
(二)执法人员法治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市级农业综合执法队伍组建时间短,缺少法律专业人才,执法人员大多为原农业技术人员划转或抽调,存在法律知识不足,对办案程序和执法文书制作不够熟练的情况。
三、2021年度市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加强对本部门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一是制定印发《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要点》及《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将“强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并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并将各项重点工作任务予以细化分解,要求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对照“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清单,认真开展普法活动,同时要求各县区对照落实;二是召开局党组会议,认真研究解决本单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全市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方案》等重要文件发布、购置农产品采样车等的重大资金使用、推进市种子公司改制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局党组会讨论研究。
(二)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和部门主要负责人依法办事。一是印发《2021年全市农业农村法治工作要点》,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依法行政、普法宣传等工作,分解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至各责任科室和局属单位;印发《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要求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对照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计划,细化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由县区组织发起的部门内及部门联合抽查计划。二是尊重并执行生效行政复议决定和法院生效判决,2021年度我局不涉及行政复议案件或法院判决情况。
(三)完善行政机关工作学法用法制度。一是局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11月7日,市农业农村局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局主要负责同志领学了《学通弄懂“十一个坚持”》(李雅云 中央党校教授)。二是举办法治专题讲座。3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中央农村工作条例》《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3月16日,召开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会,系统学习《种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8月2日,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乡村振兴促进法》权威解读;11月18日,联合市司法局对我市部分农村产业发展带头人、农村法律明白人就《乡村振兴促进法》进行解读等。三是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和法治能力测试。11月30日,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活动,省厅法规处负责同志及市司法局业务骨干为执法人员授课,课程结束后全体队员参加业务知识考试;12月上旬,组织局全体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网上宪法答题活动。
(四)推进领导干部述法。近年来,局主要负责人每年在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作年度述职报告中均将本单位法治建设推进落实情况进行汇报;按照要求,参加市委、市政府及市人大的专题述法会议。
四、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六安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中涉及我局的各项任务,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探索创新制度规范。一是探索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与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联系,研究制定出台行刑衔接机制工作方案,加快建立完善刑衔接机制。二是制定出台首次轻微违法不罚标准。联系市司法部门研究制定首次轻微违法不罚情形种类,为市、县区办理案件提供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