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5月21日至6月21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市农业农村局进行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9月1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组织情况
这次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严肃指出了我局3个方面19个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局党组始终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本着“从严从实、贯通融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原则,坚持真改实改。
(一)筑牢思想根基抓整改。坚持从学习抓起、从思想改起,先后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巡察整改始终沿着正确方向推进。2021年9月,召开全局动员部署会,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破除“应付”“抵触”“局外人”思想,严格按照整改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全面推进,坚持严标准、追求高质量、确保好效果,进一步坚定全局上下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二)强化组织领导抓整改。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成立由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直接领导、全程推动,并下设整改办公室,明确一名领导兼办公室主任。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7次党组会和专题会议,谋划推动解决巡察整改中的重要问题、重点工作,真正做到直接抓、抓具体、抓到底。党组班子成员按照整改方案中明确的牵头整改任务,认真组织研究并整改,共同担负起市委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以上率下,一级抓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
(三)坚持举一反三抓整改。坚持“举一反三”、不搞“就事论事”,大力推动全局各项工作扎实推进。针对巡察反馈中指出“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有欠缺”,自觉强化政治建设,充分发挥党组核心领导作用,紧密围绕粮食安全、中央第二轮环保督察、长江“十年禁渔”、农村改厕等政治任务,在全市开展农业农村工作“百日攻坚行动”,召开3次党组会议听取并研究相关工作,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紧密围绕“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整治不够彻底”和“新时代组织路线落实不够到位”,局党组主动与驻局纪检组召开一次会商会,进一步理思路、明方向、定措施、提标准。
(四)突出专项治理抓整改。坚持把治理难点、痛点问题作为整改的重中之重,围绕上轮巡察整改不彻底的3个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党建责任,坚决扛起主责、抓好主业、当好主角,着力在“严”字上下力气,在“实”上做文章,与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组织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排查起底,在局系统大力开展国有出租出借资产、处分违纪违法党员和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等专项治理4项,进一步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五)着眼建章立制抓整改。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坚持“当下改”和“长久立”相结合,注重解决共性和深层次问题,有针对性地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先后制定《中共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等制度8个,完善《中共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滁州市农业财政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6个。
二、整改工作落实情况
1.关于“对种业和粮食安全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种业管理领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牢牢把住粮食安全主动权”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始终把打好种业翻身仗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明确一名党组成员分管种业管理工作,切实加强种业领导。二是强化种子检验管理。制定《滁州市种子管理站种子检验工作管理制度》,完善2018~2020年以来电热鼓风干燥箱、天平等检测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积极争取支持,加强种子检验力量,2021年共开展种子质量监督抽查3574次。三是强化考核调度督查。坚持把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粮食安全纳入对县域经济和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建立《滁州市农业农村局粮食生产保丰收局领导包保联系服务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相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全市共采集上报农作物种质资源381个,自主研发农作物品种46个,展示示范品种446个,大宗农作物良种率超97%;全市建成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612.07万亩、占耕地面积61.4%,全省率先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险试点;2021年全市粮食产能位居全省第3位,市农业农村局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集体”。
2.关于“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进度不够快”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构建制度体系。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2016年4月在小岗主持农村改革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把深化农村改革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大力弘扬改革创新、敢为人先的小岗精神,围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在全国地级市中率先出台农村宅基地所有权行使、资格权认定和审批监管3项指导意见,各地也相继制定出台相关制度106项,初步形成全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制度体系。二是加快工作推进。提请市委、市政府分管负责同志3次听取改革专项工作汇报,开展2次现场会、3次调度会;成立宅改工作专班,组织1次专题培训、3次现场推进会;制定全市2021年度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考核办法,推动全市宅改试点有力有序展开。市宅改专班已经印发《滁州农村宅改简报》11期、专报1期。三是改革成效初步显现。按照“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理事会作用,运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员资格界定成果,认定宅基地资格权83.5万户,全市共流转宅基地3786宗,退出3642宗、6307.6亩。天长市探索制定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实施办法、补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1年以来,全市各地共受理宅基地新建申请959件、审批687件。农业农村部在昆山市召开全国农村宅基地基础信息调查工作专题培训班,我市作典型交流。
3.关于“环保问题整改未落到实处”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专项治理。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要求,为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坚决取缔“两库”(城西水库和沙河水库)网箱、围网等养殖,积极采取生态渔业模式。二是开展联合执法。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安全执法检查,先后深入沙河水库和城西水库作业码头和办公区,现场检查企业渔业安全生产、渔船检验适航、船员持证上岗、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等关键措施落实情况,对发现的渔船脱检、船员无证作业、托管方监管不力等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跟进整改到位。三是加强日常监管。目前西涧湖按照增殖放流模式,只投放鲢、鳙、滁州鲫等地方渔种,禁止投饵、投肥、投药。2021年在投放滁州鲫和开展大规模捕捞鲢鳙鱼之前,托管人严格按合同约定向渔场报备并接受现场监督。沙河水库要求受托管方开始捕捞前要书面向渔场报告,并要求鲢鳙鱼捕捞采用“赶、拦、刺、张”联合渔具渔法,不得使用禁用渔具渔法。截至目前,“两个水库”均未发生电鱼、毒鱼、炸鱼等违法违规行为。
4.关于“三农工作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作为农业绿色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把增强农民收入作为工作的根本落脚点,坚持把两项工作纳入对县域经济考核。2021年围绕农民增收先后召开4次联席会议;围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召开4次调度会和1次现场推进观摩会,并邀请省专家开展专项培训,1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畜禽养殖废弃物利用工作。二是加强政策支持。近3年来,全市8个县市区全部争取国家、省级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各地共投入财政资金5700多万元,开展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设施配套建设;2020年以来,争取商品有机肥推广利用项目资金1270万元,对使用商品有机肥的种植户进行生产补贴。三是加强工作指导。局领导班子成员坚持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对农民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分别印发3期、7期通报。2021年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400元、增速10.6%,高于省均0.1个百分点;大力推行“政府引导、企业主体、项目带动、市场运作”机制,全市1259家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废弃物处理设施配套率达100%,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98.1%、超省年度目标任务13.1个百分点;去年,全省秸秆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场会在定远县召开。
5.关于“涉农项目建设使用有短板等”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立行立改。责令部分局属二级机构就项目建设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向局党组作出情况说明并深入剖析原因,同时积极完善制度,安排专人负责涉农项目管理,确保管理规范。二是加强业务学习。着眼提升项目管理业务人员能力素质,组织人员参加农业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培训、预算绩效评价实务课程培训,进一步强化农业建设项目绩效评价与管理办法等学习理解,不断提升业务水平。三是开展专项检查。2021年1月,对8个县市区开展三级资金现场复评工作,结合绩效自评材料和现场复评情况,对2020年度涉农财政资金推进情况进行通报;2021年10月,对2021年农业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同时对各地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农业建设项目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全年累计发布3期通报。四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滁州市乡村振兴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滁州市乡村振兴农业担保资金管理办法》,指导督促各县市区加强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管理和强化绩效目标评价和涉农财政资金管理。同时修订完善《滁州市农业财政项目管理办法》,明确对农业项目实行全过程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各地责任,并及时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出具绩效评价意见书;对绩效评价发现问题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给予重点督办,对绩效评价报告弄虚作假或绩效任务完成情况与绩效目标严重偏离的给予其责任人追责问责。
6.关于“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始终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主导权,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阵地管理进一步严格。专题研究《中共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要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材料;2021年8月召开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会议,基层党组织书记分别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进行述职。二是加强日常管理教育。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先后5次学习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积极组织意识形态领域工作督查,先后对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进行3次督查并通报。三是严格落实报告制度。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每半年向市委报告一次党组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各基层党组织也分别向局党组汇报落实情况。
7.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局党组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2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持将党风廉政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制定印发《滁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局属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将党风廉政工作纳入局绩效管理考核。主动与驻局纪检组沟通交流,听取意见建议。二是强化日常教育。坚持以上率下,领导班子先后8次集体学习中央、省委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推深做实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聚焦“四看四促”,全面排查检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并抓好整改;切实加强对局属系统干部职工教育,组织集中观看党风廉政警示教育片《警钟长鸣》;紧盯节假日期间“两违规”情况,分别在春节、五一等节假日发送廉洁提醒短信。三是强化发文审核。进一步规范公文办理程序,加强公文审核把关,制定印发《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公文审核把关工作>的通知》。四是强化立行立改。局机关党委就2020、2021年党风廉政工作要点没有以党组名义发文作出情况说明并深入反思。2021年10月局党组重新审定《滁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
8.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风险点排查。加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聚焦项目管理、财务管理、公务接待、资产采购、人事管理等多个高风险领域,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风险点排查,增强全局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发生。二是建立责任清单。印发《关于印发<中共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责任清单>等4个清单的通知》,梳理党组、党组班子成员、机关内设机构、局属二级机构共计51个廉政风险点,制定102条防控措施,明确各分管领导作为全部廉政风险点的防范责任人。三是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党风廉政责任,印发《市农业农村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一览表》,完善和落实班子成员党风廉政“一岗双责”责任。2021年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均深入基层联系点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9.关于“机关纪委履职有待加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线索查处。对反映某局属二级机构信访件中的涉及人员进行问询谈话,责令相关人员就有关情况作出说明;2021年11月某局属二级机构党支部就机关纪委重新调查事项作出自查及问题处理情况说明;局党组专题研究对某局属二级机构信访举报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并依法依规追缴相关费用。二是开展业务培训。2021年11月下旬组织召开机关及局属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专题培训会,进一步提升纪检人员业务能力和信访举报线索处理能力。
10.关于“处分违纪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领导班子带头学习《党委(党组)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实施细则(试行)》,进一步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责任意识。组织基层党组织书记2次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组织问题排查。印发《关于对处分违纪违法党员、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情况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局属基层党组织对2018年以来入党的党员、受到过党纪处分的党员以及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党员认真梳理排查并认真整改。三坚持立行立改。局机关党委对给予原某局属二级机构一名党员处分时,未经原市农委党组研究作出情况说明并深刻反思。
11.关于“租金追缴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制度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决策部署,按照市政府有关资产管理规定,制定《滁州市农业农村局资产管理办法》,严肃财经纪律,实现资产全过程管理,并要求局属单位每年年底前报送资产档案和出租出借收入情况,确保国有资产安全。二是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局属系统开展出租出借资产全面梳理、排查整治,建立清查台账,全局出租门面房未发现欠租情况。三是坚持立行立改。指导督促某局属二级机构加大催欠工作力度,主动争取法院支持,目前已同欠租户达成还款计划。
12.关于“未按规定收取押金”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局本级、部分局属二级机构分别对资产出租未按规定收取押金向党组写出情况说明,并已收取押金;某局属二级机构5处资产已于上年末到期并重新招租,其中4处已出租并收取押金、1处收回自用。二是加强风险防控。认真落实资产出租出借单位“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关键风险点防控;进一步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管理,严格执行租房保证金制度,局系统目前出租门面房均已收取保证金。
1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政治监督意识。2021年以来,局领导班子2次集中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进一步增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2021年9月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召开全面从严治党会商会,局党组主动通报今年以来局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组成员分别汇报“一岗双责”履职情况。二是带头严肃党内生活。认真组织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班子成员认真剖析自身存在问题,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党组领导班子共查找5个方面15个问题,班子成员个人共查找65个问题并认真整改;2021年11月召开市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党组成员注重从思想上挖根源、从政治上找差距、从作风上查不足,相互之间提出了有辣味、见筋骨、真帮助的批评意见。同时,党组成员能够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党小组集体学习研讨会、主题党日活动等,自觉强化党性锻炼,带头汇报思想,切实把双重组织生活制度严在经常、落到实处。三是自觉加强工作指导。印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指导基层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组织局属党组织认真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深入联系党支部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审核会议方案、对照检查材料等,确保批评和自我批评“真刀真枪”。
14.关于“党组抓党建主责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履行主体责任。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制定《中共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二是加强日常工作指导。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组织建设及党风廉政建设分工一览表》,明确领导班子成员每月至少到联系基层党组织指导工作1次以上,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认真实行基层党建月工作计划制度,明确月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时间节点等。三是强化考核督导。去年3次组织党建工作督查并及时通报整改。制定《滁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局属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局属系统绩效管理考核。
15.关于“机关党委统筹推进能力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坚持立行立改。去年11月12日局党组对某局属二级机构党组织设置不合理情况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汇报;指导部分局属二级机构党组织完成换届工作;责领局属5个基层党支部就党建工作不规范情况向局党组作出情况说明并深刻反思。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升抓党务素质能力,指导机关党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对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去年10月召开党建业务观摩交流会,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活动和会议程序,推动主题党日、领导干部上党课等各项制度落实。三是提升组织生活质量。印发《关于召开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扎实抓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局属党组织认真召开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各联系党支部加强工作指导,严格审核会议方案、对照检查材料等,确保批评和自我批评“真刀真枪”。
16.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去年7月指导机关党委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对局属基层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进行培训;10月召开党建业务观摩交流会,进一步规范基层党支部活动和会议程序,增强全体党务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开展清理整治。制定《关于对处分违纪违法党员、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情况排查清理工作的通知》,对局属系统基层党支部近年来党员发展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共检查9名党员材料并认真加以完善补充。三是落实发展党员规划。印发《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发展党员计划》,扎实做好吸收优秀年轻干部加入党组织工作,全年有3人转为正式党员、2人吸收为预备党员,组织程序未发生不规范现象。四是坚持立行立改。责令局属2个党支部围绕“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作出情况说明并深刻反思。
17.关于“选拔任用工作不够严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建设总要求,局党组带头重温《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维护《条例》严肃性权威性的思想自觉,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的质量和水平。同时安排人员参加上级培训,组织了局属系统人事干部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二是严格任用程序。严格按照选人用人规定,认真落实分析研判和动议到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命、备案审批等程序,主动协调驻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切实做到程序合法合规。针对巡察反馈的临时动议改任问题,人事部门专题写出情况说明并深刻反思,及时形成说明材料存档备案。三是加强分析研判。进一步加强对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整体研判和领导干部的个体分析,注重把研究人和研究事结合起来,统筹考虑事业需要、岗位需要、结构需要以及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德才表现等,提高干部岗位匹配度,做到科学、精准选用干部。今年以来,聚焦长江十年禁渔、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执法等重点工作,对表现突出的同志给予选拔重用,先后选拔任用、晋升晋级表现突出的局系统科级及以下干部43人次,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18.关于“研究任用程序不够规范”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任用程序。严格按照选人用人有关规定,凡是新提拔的科级干部,一律经党组会议研究进行动议提名,严格把关资格审核、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征求廉政意见、讨论决定、公示公告等环节,去年选拔3批次5名科级领导干部,没有发生任用程序不规范现象。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升组工干部能力素质,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先后安排2名业务人员参加上级培训,组织局属单位组工干部开展一次业务培训。三是坚持立改立行。围绕党组研究提拔任职时间与驻局纪检组落款时间倒置问题,人事部门向局党组作出情况说明并深入反思;去年以来选拔任用干部时,严格按组织程序落实,未发生类似问题。
19.关于“巡察整改仍不彻底”问题的整改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深入贯彻《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修订完善《中共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工作规则》,带头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度,印发《中共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坚持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扎实开展“大起底、改到位、建机制”专项行动,去年共召开2次党组会议听取并研究年度党建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强化日常检查督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加强对局属系统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去年10月份以来局领导班子成员先后13人次深入各基层联系点指导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实行基层党建月工作计划制度,先后3次开展季度党建工作督查并印发督查情况通报。三是强化党建综合考核。制定印发《滁州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局属事业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将机关党建工作纳入局属单位绩效管理考核,切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推动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四是强化谈心谈话。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坚持对局领导班子和科室、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年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分管单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每年至少2次以上。去年以来局党组班子成员共开展谈心谈话56人次。
三、下步全面推进整改打算
虽然我局整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党组班子清醒地认识到,整改只是阶段性的,距离市委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有的整改措施落实需要久久为功,标本兼治的任务任重道远。下一步,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和考察安徽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市第七次党代会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对标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意见,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适时对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着力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整改推进机制,向市委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一)持续强化创新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第一时间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持续推进党史学习教育,确保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指导督促局属系统各级党组织自觉落实政治学习制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学出绝对忠诚、学出使命担当、学出过硬本领。
(二)持续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始终从讲政治的高度正确认识和落实“三农”工作,把讲政治的要求体现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关于“三农”决策部署上,落实到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各个方面,始终把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当作政治要件来办,一招不让、一以贯之坚决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在全市农业农村系统落地生根。
(三)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格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局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巩固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成果,积极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盯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日常党内监督,突出强化对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的监督管理。积极完善局党组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定期沟通会商机制,自觉接受监督,形成工作合力。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细则,坚决纠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为“十四五”农业农村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四)持续推动“三农”工作发展。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实施“两强一增”行动为总抓手,围绕稳产量、调结构、提品质、增效益,着力推进土地规模化、组织企业化、技术现代化、服务社会化、经营市场化,培育壮大十个百亿元农业特色产业,抓牢粮食安全责任、种业发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江“十年禁渔”、深化农村改革等重大政治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精准务实的举措、精益求精的作风,努力推动全市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推动滁州从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新滁州贡献力量。
(五)持续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持续加强党组班子自身建设,突出抓好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断提升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积极争当模范机关。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打造过硬的战斗堡垒。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努力优化全局干部队伍结构,大力培养和选拔使用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形象好的好干部,为推动全市“三农”工作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3025471,邮政地址:滁州市龙蟠大道99号市政务中心北2楼221室,电子邮箱:1609227635@qq.com。
中共滁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