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下午,管理相对人孙某将一面印有“公正廉明扬正气,文明执法暖人心”的锦旗送到苏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感谢支队以执法为民、公平公正、高效规范。
3月2日19时,当事人孙某驾船只在阳澄湖中湖水域使用丝网进行违法捕捞,被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阳澄湖大队立案查处。按照法律规定,该船被登记保存。
案件调查期间,执法人员核实了孙某所驾船只是已登记备案的农用自备船,他目前在湖从事河蟹养殖生产,就靠这条船每天投喂饵料。考虑到当前正值螃蟹养殖期,若船只保存期限过长,会影响正常生产,造成减产风险。执法人员秉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原则,依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加快办案进度,提高执法效率,及时解除涉案船舶的登记保存。3月3日,孙某取回了自己的农用自备船,并深情地说:“渔政执法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公平公正、一心为民,让我感受到执法有力度也有温度。”
支队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这面锦旗是行政处罚对象送来的首面锦旗,是对我们公正执法的认可,也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支队将牢记“执法为民、服务三农”的工作宗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依法行政的同时,继续将文明执法、柔性执法的理念贯彻于实际工作中,用情用心为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