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各县(市、区)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
为贯彻中央一号文件和省委一号文件部署,落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稳增量、优供给、强主体、增效益”的高质量发展要求,现就做好2022年我省绿色食品申报和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落实指标任务,统筹区域发展
根据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发展指标要求,结合各地发展实际,制定发布2022年各地绿色食品申报产品指标(附件1)。请各地严格落实指标,立足产业,统筹布局,科学发展,择优上报,大力支持畜禽、水产和精深加工企业发展,重点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大型食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发展绿色食品。
二、紧盯续展时限,合理安排计划
各地要高度重视绿色食品续展工作,紧盯续展时限,提前计划、合理安排、清除续报延期风险。应提前1个月将续展材料报我办,超过证书有效期提交到我办的原则上不予受理。确因客观原因未及时递交的,市级工作机构应在证书到期前向我办书面说明情况,经同意后方可递交续展材料。递交到省办的续展材料必须整齐规范完备,坚决杜绝缺产品检测报告、缺同类多品种产品全项检测报告等情况发生。如证书到期前三个月非产品收获期,则可提前至到期前最后一个产品收获期进行现场检查和产品检测。
三、增强风险意识,狠抓督导核查
各地要切实增强风险意识,紧盯重点区域、重点产品,全力抓好关键点和风险点的核查。严格检查申报主体绿色食品生产管理体系运行状态,稳慎受理个人独资企业、家庭农场、小型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申报绿色食品。重点审查有平行生产、委托加工、高风险产品等情况的主体申报。省办直接受理审查水产、畜禽及精深加工企业的绿色食品申报。配合做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专项治理行动,加大相关产品的审核和现场检查力度。根据中心风险预警监测情况,对茶叶、柑橘类水果、葡萄、芹菜、辣椒、青椒等六类续展产品进行风险管控,增设2022年续展产品必检农药残留项目(附件2),判定标准按绿色食品标准执行。在2022年6月1日(含)以后到期的上述产品均需要提供涵盖必检项目的检验报告。
四、压实工作责任,规范审查程序
各地要贯彻落实好2022年版《绿色食品审查工作规范》和《绿色食品现场检查工作规范》,对本地申报资料严格审查,确保审核质量。严格落实分级审查和现场检查报备制度,市级工作机构负责绿色食品的受理、现场检查及材料审查,经市级授权的县级工作机构可开展受理工作。我办只接受由市级工作机构签署审查意见的申报资料,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一律退回。我办将建立全省工作机构审查质量综合评价等刚性约束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绿色食品初审专家评审和现场督导检查,对各地申报质量进行评比,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请各地按照通知要求,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从严审核把关,全面提升我省绿色食品发展质量。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