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经费名称
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经费
二、补助文件依据
1.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
2.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医发〔2012〕185号)。
3.通辽市农牧业局、通辽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通农牧字〔2015〕298号)。
三、补助经费依据
根据各旗县市区农牧和财政部门联合上报的2021年全年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量。
四、补助对象
补助对象详情请见附件。
本公示期为7天,从2022年3月18日至2022年3月25日止。如对公示项目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函等形式向通辽市农牧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个人真实姓名,并提供反映事项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反映事项证明材料。
联系电话:0475-8415104;
通讯地址:通辽市建国路北段2349号;
邮编:028000。
通辽市农牧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