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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响应!常熟查获使用鱼叉非法捕捞涉刑首案

来源:苏州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2-03-15 作者:佚名

  近日,常熟依托“长江智慧禁渔融合平台”及联防联控机制成功查获一起使用禁用渔具(鱼叉)在长江进行非法捕捞案,现场查获鱼叉2把、渔获物6尾(鳙鱼3尾、鲢鱼3尾),重3.81公斤,涉案2人。此案为《农业农村部发布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农业农村部通告〔2021〕4号)将投射叉刺耙刺(俗称鱼叉)纳入禁用渔具以来常熟查获的第一起案件。

  2022年3月4日中午11时10分,常熟市农业农村局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常熟派出所反馈,通过常熟长江智慧禁渔融合平台发现徐六泾闸外江滩疑似有人利用鱼叉进行非法捕捞。接到线索后,常熟市农业农村局、长航公安常熟派出所、赵市派出所立即按照禁渔执法联动工作机制,迅速行动,兵分三路,形成合围之势,于11时25分将当事人查获。

  经调查,当事人作业位置为徐六泾闸外长江水域,属长江干流,在禁渔期内;当事人使用的工具为投射叉刺耙刺(俗称鱼叉),属农业农村部2021年4号《关于发布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的通告》目录内第34种,为禁用渔具;查获时有渔获物6条。当事人的行为涉嫌使用禁用的工具在禁渔期进行捕捞,按照《依法惩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的意见》的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的规定,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常熟市农业农村局依规将案件移交常熟市公安局处理。

  自2021年长江智慧禁渔融合平台上线运行以来,常熟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长航公安等部门依托平台构建了非法捕捞、非法垂钓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和查处机制,目前该平台已累计提供线索24条,破获长江非法捕捞、垂钓案件16件。下一步,常熟将按照长江“十年禁渔”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扎实推进长江禁渔改革试点工作,提升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成效。

  


原文链接:http://nyncj.suzhou.gov.cn/nlj/sqdt/202203/192e5a53b3c942e98ae026c82a85d12e.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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