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为玉林市全自然水域禁渔期,为进一步强化渔政执法监管,贯彻执行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切实做好我市2022年内陆水域禁渔工作,近日,玉林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分别与福绵区、博白县、陆川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开展了禁渔期联合执法行动。其中,与博白县当地检察机关、镇政府、村委、派岀所等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时,查扣了非法电鱼设备十多套,有力遏制了当地电鱼违法行为的嚣张气焰。
下一步,全市农业执法机构将继续强化禁渔期普法宣传及日常监管,在重点河段设置永久性禁渔宣传告示牌,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持续加强重点水域的巡查检查,严厉打击使用禁用渔具捕捞和电、炸、毒鱼等违法行为。

执法人员对南流江的福绵沙田镇、樟木镇河段进行联合巡查,没收非法渔具

执法人员对南流江的博白县沙河镇河段进行联合巡查

执法人员对九洲江的陆川古城镇与广东省廉江市石角镇交界处河段进行联合巡查

多部门联合行动,查扣非法电鱼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