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4日,营口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赵力、李兵、老边大队大队长及执法人员对营口营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开展检查。为了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在一线工人午餐时间,执法人员对生产线、原料库、成品库进行了实地考察检查。认真查看了营丰公司的营业执照、肥料登记证、生产许可;对企业的产品检验检测报告进行了比对检查(包括该公司在省内外其他城市接受的产品抽检情况)。该公司证照相符,按要求取得了登记证和生产许可,不存在违法经营的情况。该企业认真执行产品检验检测要求,定期主动送检,并接受执法部门的抽检,未发现检测不合格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