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6月30日为禁渔期,为巩固天然水域禁捕工作成效,保护天然水域水生生物资源,维护水域生态环境,屏山县多措并举,扎实开展春季禁渔期工作。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禁捕宣传责任。屏山县渔民退捕转产及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召开2022禁捕工作会议,按照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能职责,深入细致部署禁捕相关工作,完善禁捕工作机制。
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禁捕氛围。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自规局、县市场监管局和相关乡镇在农贸市场、涉渔餐馆、渔具店等重点场所通过发放“十年禁渔”折页、张贴禁捕宣传资料、定向发送禁捕短信等方法落实禁捕宣传工作。
三是加强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由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和县市场监管局组成联合执法小组,聚焦重难点区域,错时巡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制售禁用渔具、非法买卖野生河鱼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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