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主体 名称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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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 1 | 榕农(动防)罚〔2021〕20号
| 罗富财通过道路跨省运输动物,未经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案 | 罗富财 | 无 | 无 | 2021年11月03日13时许,我局执法人员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在闽侯县竹岐乡西村园厝66号查处一活羊经营场所。经查证,现场活羊来源为四川省惠东县某交易市场,货主罗富财可提供相应动物检疫证明,但动物检疫证明中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一栏并未盖章或签字,经本机关执法人员对罗富财进行询问调查,制作询问笔录,结合执法现场相关证据,予以确认罗富财通过道路跨省运输动物,未经省人民政府设立的指定通道入省境的违法行为属实。
| 行政处罚种类: 处5000元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一百零二条。 | 主动履行,当事人必须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持本决定书到建设银行广达路营业部缴纳。 | 行政处罚机关: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作出行政处罚日期:2022年3月2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