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度县区政府(管委会)食品安全工作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评议考核工作方案》要求,农安科牵头对县区食品安全(农产品安全部分)开展评议考核。考核以材料审核及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重点围绕县区农产品安全日常检查、专项抽查、现场督查等情况,对照年度工作,从研究部署、完善机构机制、风险评估、推动工作落实、加强风险监测、加强源头治理、实施粮食质量提升工程、开展示范引领行动、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基层监管能力建设、技术体系支撑、推动食品产业发展等方面对县区年度农产品安全工作做出评价。通过考核评价,推动各地针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同时,作为食安委成员单位,农安科牵头,逐条逐项对照考核细则,完善整理食品安全履职考核材料,做到详实、全面。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