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东川区围绕“稳脱贫、抓示范、促提升”的工作目标,严格落实“四个不摘”总要求,在产业政策方面持续发力,把一亩土地流转(托管)产业政策延续到全面振兴平稳过渡期,政策起到了“一稳二强三带动”的作用,确保产业持续提升,乡村持续变美,农民持续增收。
“一稳”:以稳定承包体制、不改变承包关系为前提,实行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放活土地经营权。
“二强”:一是强化新型经营主体培育。2018—2021年全区共扶育了215家新型经营主体,补贴1034.44万元。二是强化规模化种植。脱贫攻坚期间对流转合同超过2020年的实施差别化扶持,1.对流转连片集中50亩(含50亩)至30亩的,给予200元/亩扶持;2.对流转土地超过300 (合300亩)集中连片的,给予300元/亩的扶持;3.对全区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144个贫困村土地集中流转进行重点扶持,流转土地50亩以上的(含50亩),给予300元/亩的扶持。后续衔接期间优化调整土地流转扶持政策延续三年。集中流转200亩以上(含200亩)合同超过2023年12月31日且流转租金超过300元/亩(含300元)的,给予300元/亩扶持。在政策的引导下,逐步实现规模化种植,4年累计流转土地4.5万亩。
“三带动”:一是带动盘活闲置土地资源。随着城镇化程度不断深入,农业劳动力不断转移,农村土地资源势必存在闲置情况,通过政策激励,可以带动盘活土地闲置资源;二是带动农户持续增收。通过流转土地带动13172户48038人增收,年均总收入1500万余元,其中,贫困户4815户16777人增收。带动务工2707人,人均增收2800元;三是带动建立利益联结。引导新型经营主体转让流转的土地,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建立生产基地,投资现代农业,逐步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机制。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土地流转”的益处,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流转”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