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统筹推进2022年度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落实,确保各县区因地制宜,制定措施,编制方案,推动实施,保障扶持工作组织到位,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申报2022年度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的通知》(陕农办发〔2021〕211号)要求,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于2022年1月10-14日对旬阳市、镇坪县等5个县区60个拟选定的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村开展了抽查督导调研。
调研组分别深入旬阳市金河口社区、蜀河镇三官社区、镇坪县曙坪镇等村,认真了解各村党组织人才配备情况、项目实施方案规划情况等,实地查看部分村项目选址情况,并听取了镇、村干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还在县(市、区)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县区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实施情况汇报,并查阅了项目申报相关资料。调研组对县区的工作给予肯定,希望继续抓好项目的后续实施,全面推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提供重要的物质基础和长效保障。
自2016年以来,我市已确定了10个县区为坚持和加强基层党组织领导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县。目前已累计获得财政扶持331个村,扶持总资金总额 2.13亿元。资金已全部拨付到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各县区项目绩效顺利通过省级评估。截至目前,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覆盖所有涉改村(社区),1782个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登记赋码证书, 2022年度拟将在汉滨区、石泉县、岚皋县、镇坪县、旬阳市的60个村确定为承担中央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扶持村。
据了解,本次拟确定的扶持村,优先选择领导班子坚强有力、发展基础优越、群众意愿强烈的村集体经济组织,统筹重点选择集体经济“薄弱村”承担扶持项目,省级农村集体经济示范村和审计重点会议交流推广村全部纳入支持范围,安康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高度重视,协同组织、财政部门,认真指导推动实施,各市县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统筹推进,通过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内容的落实,营造了集体经济发展的良好环境,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逐步成为引领全面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