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1月11日,由市公安局组织召开的《梧州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听证会。梧州市农业农村局梁铁南同志参加了会议,并在会上就养犬有关问题提出修改意见。
会上,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犬只防疫专业知识,就各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区干部、宠物店经营者、养犬人、住宅小区物业公司等代表提出的犬只登记、免疫接种期限、相关处罚等方面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并提出《条例(草案)》中狂犬疫苗免疫接种期限应以“健康犬只”为前提继续完善,使其更切合养犬的实际情况,更利于条例的贯彻落实的建议。
据了解,2021年以来,梧州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通过实地考察南宁等地养犬管理的经验做法,结合我市的具体实际情况,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就养犬所涉及的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免疫和疫情监测、无害化处理和相关法律责任等多个方面提出了补充和修改意见,得到了《条例(草案)》修订组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