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根据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株洲市农民合作社市级示范社申报评选的通知》(株农办通〔2021〕27号)要求,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申报、县级审核,市局对资料进行审查的程序进行了评选。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科联系。联系人:张琥电话:28686769附件:《拟认定为2021年株洲市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名单》株洲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2021年12月28日附件下载:
关于获评2021年市级示范社的公示-市级示范社 (复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