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强调,各地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将“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抓细抓实;要杜绝坐等观望和侥幸心理,再次深化排查整治,发现问题要迅速整治整改,要让“大棚房”问题从“说没有”变成“真没有”,真正做到心里有数、结果经得起检验。
会议要求,要进一步压紧压实属地责任,认真再开展一次“回头看”,做到精准排查、精准整治,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农业农村、自然资源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县级自然资源部门发现疑似“大棚房”问题违法图斑要及时移送农业农村部门进一步认定;要落实立查立改要求,对“大棚房”问题要做到发现一宗、处置一宗;排查清理整治结果要求层层签字背书,决不允许再出现漏报瞒报问题。
会议指出,要抓住4个关键点:一是建立健全省市县明察暗访工作机制;二是综合应用好“天上看、地上查、网上管”手段;三是严格核实甄别疑似“大棚房”问题线索,督促限时上报认定意见和佐证材料;四是严肃追责问责,根据新增发生、死灰复燃、漏报瞒报等问题性质开展分类查处。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属地责任,继续深入排查整治,开展明察暗访,严肃追责问责,以“零容忍”态度狠抓“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坚决遏制“大棚房”问题反弹回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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