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无公害农产品认定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梧州市报送的认定请求,11月30日至12月1日,自治区农业农村厅组织核查组对梧州市报送的3 家养殖企业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进行现场核查。核查组由自治区畜牧站邓锦科长和相关负责人员组成。核查组分别到梧州市彩凤禽业有限公司、梧州市温氏农牧有限公司、岑溪市外贸鸡场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核查。核查组仔细查看了产地环境状况、质量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情况、生产过程记录及存档情况、无害化处理设备设施情况、标识使用管理情况等。核查组对3家养殖企业的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符合自治区的认定要求,初步同意通过认定。目前梧州市共有7家养殖企业的无公害农产品通过了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