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泊头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对泊头市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来源:沧州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1-09-29 作者:佚名

  根据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农财发[2021]17号)文件精神,按照《泊头市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9月10日泊头市农业农村局公开发布了《关于泊头市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承担主体遴选公告》,2021年9月19日经过经营主体自主申报、专家组审核及现场踏勘等程序,我市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全环节收储运堆沤还田实施主体与全环节收储运集中处理中心发酵还田实施主体已初步确定,现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1。公示期自2021年9月24日至9月2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文字形式向泊头市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人:张国彬 联系电话:0317-8253525

  附件:泊头市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县项目遴选实施主体名单。

   泊头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9月22日

  

  

  

  附件:泊头市2021年绿色种养循环农业试点项目

  实施主体名单

  一、全环节收储运堆沤还田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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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全环节收储运集中处理中心发酵还田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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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www.nync.cangzhou.gov.cn/bzgg/83446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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