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案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对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及金额) | 处罚依据 | 履行方式和期限 | 处罚机关和处罚日期 |
1 | 梧农(农机)罚〔2021〕21号 | 无证驾驶超载超限拖拉机 | 甘金华 | 身份证号码45042119720118**** | 当事人无证驾驶超载超限拖拉机 |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500元) | 依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 | 主动履行 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罚款 | 梧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