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泊头市2021年“粮改饲”试点项目实施方案》,我市符合条件的规模养殖场(合作社)和专业青贮饲料收贮企业(合作社)等单位自主申报,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核查,最终确定的项目单位如下:1、河北民乐牧业有限公司;2、泊头市民兴牧业有限公司;3、泊头市增欣养殖专业合作社;4、泊头市源荣养殖专业合作社。 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2020年7月8日至7月12日)。如有异议请向泊头市农业农村局反应。联系电话8253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