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县(市)区农业农村主管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南通市市级水产良种繁育场创建工作的通知》(通农渔〔2021〕2号)要求,依据《南通市市级水产良种繁育场建设规范(试行)》,经生产单位自愿申请、属地主管部门审核、市局组织专家评审,经研究,确定如东吉米生态农场等三家苗种生产单位通过资格评审和品种核增(详见附件1),有效期从即日起至2023年7月2日。
请各主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各场认真落实市级良种繁育场建设规范要求,珍惜荣誉,切实履行市级良种繁育场职责任务,进一步完善设施,健全制度,提高良种繁育和技术服务能力,为广大养殖户提供优质苗种,为全市水产种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 2021年南通市市级水产良种繁育场名单
南通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