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秸秆禁烧专项治理工作,切实提高大气环境质量,紧紧围绕秸秆禁烧“堵疏结合、以用促禁”思路,充分发挥秸秆综合利用对秸秆禁烧的基础支撑作用,从源头上解决秸秆焚烧问题,2021年长宁县县级财政出资118余万元采购秸秆粉碎机71台。6月7日县财政、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组成验收组对购买机具进行验收并分发给13个镇重点区域用于秸秆粉碎还田,从而确保长宁全县关键禁烧期间露天不燃一把火、不冒一股烟,扎实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2021年长宁多措并举,持续开展秸秆综合利用试点示范,截止目前,依托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高标准农田科技措施等项目,完成1个县级收储中心、5个镇级秸秆收储点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县秸秆规模化、产业化打下坚实基础。充分利用我县种植食用菌天然优势,完成400余亩的秸秆基料化利用,利用农作物秸秆4000余吨,露天焚烧秸秆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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