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扶持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3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广西家庭农场倍增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39号)和《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及自治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县创建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农厅办发〔2021〕52号)文件要求,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6月10-11日,市农业农村综合发展中心第二党支部廖华明、杨培权、刘佐爱、刘姿杏深入兴安、资源和永福3县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调研,调研主要采取座谈和实地查看相结合的形式,主要针对四个方面:一是了解自治区级家庭农场示范县项目实施进度情况,兴安县和永福县为2020年项目县,资源县为2021年项目县;二是了解3县2021年广西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试点扶持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了解2021年家庭农场倍增计划中名录系统录入进度情况、县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场培育与评定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四是进一步核实2020年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示范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示范家庭农场监测中延迟监测或监测不合格的原因,分类指导,规范运营。
通过调研,全面了解家庭农场示范县项目和农业产业化试点扶持项目实施以及家庭农场倍增计划落实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情况,在充分肯定各县前期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认真查摆了各县工作存在的不足,针对不足,要求其及时抓整改再落实再推进,同时,加强市与县、农业农村部门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沟通联动,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把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办事落到实处,为乡村产业振兴助力。
室内座谈
在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基地了解生产情况
在中心第二党支部“学党史 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对子企业开展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