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山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建议》(第125250号)由贵单位主办,我局会办,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我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非常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已将其纳入了乡村振兴工作范畴。今年出台了《中山市历史文化村落农房管控和风貌提升工作指导意见》,以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中国传统村落、广东省传统村落、重点历史村落以及市领导挂点联系的特色精品示范村为重点区域,以乡村岭南文化、历史风貌的保护为重要抓手,试点开展重点历史村落农房管控和乡村风貌提升工程,按照“整治提升、保护修复、凸显地域特色”的工作原则,打造具有岭南文化和香山特色的精美乡村。一是做好名人故居、传统民居院落、古驿道、红色文物等物质文化遗产的有效保护与展示利用,传承发扬传统文化,铸就美丽乡村的文化品格,助力文化产业发展。二是因地制宜,积极培育发展精品民宿、休闲农业、乡村文旅、生态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具有岭南文化和香山特色的精美乡村。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各有关职能部门,指导各镇街落实主体责任,加快项目实施,把非遗保护传承与乡村振兴同步建设。
特此函达。
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1日
(联系人:戴冬琴,联系电话:88220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