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农机服务中心)、开发区和高新区分局、度假区农办,财政局:
为切实做好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有效支撑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总结近几年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21-2023年聊城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聊城市农业农村局 聊城市财政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