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局务会研究决定,拟下达2021年村级动物防疫员省级补助市级配套及市级补助经费34.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市级配套经费12.75万元,市级补助经费21.75万元)。其中仓山区1.98万元、晋安区6.43万元、马尾区3.17万元、闽清县13.01万元、永泰县9.91万元。从我局部门预算“动植物疫情防控及疫苗配套”中列支。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市农业农村局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提出。
特此公告。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2日至2021年6月28日
监督电话:0591-83336050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