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将开展科研试验综合大楼房屋安全性鉴定项目公开比价采购,欢迎合格的国内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项目名称
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科研试验综合大楼房屋结构安全性鉴定项目
二、项目限价
人民币玖万捌仟柒佰贰拾捌元伍角(¥98728.5元)
三、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内容:对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位于闽侯县南通镇银安村招盛127号的科研试验综合大楼就现有建筑安全性能进行检测鉴定。该大楼为五层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现浇钢筋混凝土楼板、屋盖,约建于2010年,建筑面积为6581.9m2。
(二)基本要求:
报价单位应取得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证书检测范围需包含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和见证取样检测资质),且均在有效期内。
四、报价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报价单位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单位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二)报价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需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
(四)非本市的检测机构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通知书。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六)需提供2019年6月1日至今报价单位未受到相关部门安全质量事故处罚(包括不良行为)承诺原件。
五、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完成,并提交正式成果报告。
六、报价须知:
报价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须全部逐页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信用中国”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
4.报价一览表;
5.省级及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6.报价单位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7.2019年6月1日至今投标单位未受到相关部门安全质量事故处罚(包括不良行为)承诺原件。
报价文件编制密封要求:编制目录、胶装密封后装袋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
六、报价时间
报价单位应在2021年6月29日16:00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闽侯县南通镇银安村招盛127号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从2021年6月25日8:30至2021年6月29日16:00(北京时间)3个工作日。
八、成交报价单位确定及合同签订
公告期满后,经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组织相关人员研究,确定符合要求的最低报价单位为最终成交单位,并在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成交单位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九、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联系人姓名:王艳娜
联系电话:0591-22212035
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