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拟采购联网型风吸式杀虫灯15台和大棚杀虫灯10台,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参与竞标的供应商必须执有以下资质文件: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上述涉及的资质材料需提供复印件,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
采购标的一览表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预算限价(人民币) | 付款方式 | 交货期 |
1 | 联网型风吸式杀虫灯 | 15 | ¥52500.00 | 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支付全部款项。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完成交付。 |
2 | 大棚杀虫灯 | 10 | ¥5000.00 | 验收合格后30个工作日支付全部款项。 | 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安装完成交付。 |
二、项目费用
1、报价应包含全部费用(含安装费、运费、国家规定的相关税费等。)
2、计划购置货物详细参数详见附件1 。
3、报价为统一报价,不接受联合报价。
三、报价方式
1.时间:报价单位应在2021年6月30日16:00点前将报价材料送达闽侯县南通镇银安村招盛127号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2.有意参与的供应商,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写盖章后的报名表(附件2)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3)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价文件中所需要的相关资质文件。
(5)报价文件(含明细)。
(5)以上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需封存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以上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需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档,并保存于U盘进行提交。
3、报价文件仅接受现场提交,现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4、报价文件一式3份,应密封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递交,文件一经递交一律不予退还,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四、其他
采取最低价中标的方式确定最终供应商。
五、服务期限要求
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完成,并提交正式成果报告。
六、公告期限
公告时间从2021年6月28日8:30点至2021年6月30日16:00点(北京时间)3个工作日。
七、成交报价单位确定及合同签订
公告期满后,经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组织相关人员研究,确定符合要求的最低报价单位为最终成交单位,并在福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上公示。成交单位在接到通知后,根据采购单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
八、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地址: 福州市闽侯县南通镇招盛127号
联系人:朱朝辉
电话:0591-22213737,13763837190
邮政编码:350111
福州市蔬菜科学研究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