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推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通知》(皖农工办〔2021〕15号)要求,经考评,拟推荐屯溪区农业农村局、黄山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徽州区农业农村局、歙县农业农村局为贡献突出的集体;拟推荐屯溪区农业农村局局长江宏、黄山区汤口镇党委委员陈朝奎、徽州区岩寺镇副镇长吴伟、歙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吴成志、休宁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社会事业股股长盛杰、休宁县溪口镇副镇长汪俊、黟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社会事业股股长李志明、黟县碧阳镇石亭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但菊男、祁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社会事业股股长廖永胜、祁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社会事业股副股长张廷志、黄山高新区新潭镇经济发展办科员焦飞文、黄山市生态环境局高级工程师李峥、黄山市住建局村镇科科长潘文光、黄山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科科长汪欣为贡献突出个人。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4月27日至4月29日,为期3天,若有异议,请向黄山市农业农村局或黄山市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反映。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2355510
黄山市纪委监委驻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0559-2320117
2021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