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原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农业部<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皖农牧〔2011〕333号)文件要求,休宁县德仁兽药店,经县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初审和市农业农村局兽药GSP验收组现场检查验收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21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市畜牧兽医站反映。电话:0559-2575354;传真:0559-2532671。
黄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