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第三批)使用计划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阳泉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0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阳财预〔2020〕13号)和阳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0年市级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的请示》(阳农局字〔2020〕42号)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批示(阳泉市人民政府办文第Q--312号),现将2020年市级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第三批)700万元的资金计划下达你们,其中农业标杆建设项目资金500万元,“清洁村庄”建设项目资金200万元(详见附件)。并就做好项目实施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进一步加快项目安排实施。各县(区)及局属各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