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加强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建立畜禽及畜禽产品可追溯制度,有效预防重大动物疫病,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河北省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规模标准和备案程序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印刷养殖档案(内芯用纸60克双胶、封皮80克牛皮、订钉刷胶包皮),各有关单位请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公告时间:2021年4月21日-27日,联系人:张跃军,联系电话:0310-8018499。
附:印刷养殖档案明细表
邯郸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