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9〕56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落实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 开展农业种质资源登记工作的通知》(农种发〔2020〕2号)精神,4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公布确定了广西农业科学院等32家单位为第一批自治区级农业种质资源保护单位,承担广西作物种质资源库等54个自治区级农业种质资源库(场、圃)的相应种质资源保护主体责任,为做好种质资源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加强种业科技创新提供了前提,为破解种业“卡脖子”难题、打赢种业翻身仗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