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2021年5月7日,营口市农业农村局举行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专题培训会,特邀省农业农村厅动物防疫处有关负责同志为全市防疫系统工作人员进行“新动物防疫法”培训,市县两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区域所所长、屠宰企业负责人、村防疫员等80余人参加会议。
培训针对新动物防疫法的框架结构变化、新增内容、不同部门职责、官方兽医培训、监督执法要求、动物及动物产品调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动物防疫法修订实施对做好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要加强新法学习,切实履行动物防疫法定职责,提高守法意识,扎实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保障营口市畜牧业产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