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市农字〔2023〕79 号签发人:王智东
通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并市委:
按照中共通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要求,我局认真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通法委发〔2022〕2号)任务分工,结合农业部门工作实际,全面落实农业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各项部署要求,现将工作进展、创新实践等有关方面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推进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各项工作,切实把科学思想转化为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一是抓“关键少数”起引领带头作用,深入学习培训,通过专题会议、专门研讨等形式,深入思考、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真正学深悟透。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作为领导法治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二是统筹局系统内法治工作机构,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创新方式方法,通过学习会、研讨会、培训班等多种形式,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实现法治专门队伍和法律服务队伍学习培训全覆盖。三是加强与组织部门、宣传部门等单位沟通协调,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培训的必选课程和重要内容,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四是狠抓贯彻落实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的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做到抓实抓细。紧紧围绕法治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到症结所在,提出解决办法,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二)建立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推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进一步理顺我局职能,优化工作流程。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推动本部门聚焦主责主业、突出重点关键,严格依法履职尽责。二是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合法权益。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配套制度,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带头守信践诺,优化主体公平竞争的法治环境。
(三)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围绕加强赋权领域制度、完善农业工作机制建设、按照《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制度》、《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制度》加强农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2023年度经部门文件审核,无规范性文件,废止文件1份。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不断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完善了重大决策审核制度,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和执法公开公示制度,增强执法透明度,促进执法公开、公正。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及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进行公开,并按年度发布,从源头上保证决策的合法性。持续明确行政机关领导班子作出重大决策前,听取合法性审查机构的意见,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或有关专家的意见。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重大决策事项,纳入审查范围。保证必要的审查时间,一般不少于7个工作日。明确对未经合法性审查、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集体讨论或者制发文件。加强行政决策执行和评估,完善行政决策执行机制。健全重大政策落实调研调度、跟踪反馈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一经作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者停止执行。此外,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扎实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落实,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涉及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规划、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重大公共建设项目等,通过举办听证会等形式加大公众参与力度,深入开展风险评估,认真听取和反映利益相关群体的意见建议。
(五)完善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按照市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权力清单制度要求,以法律、法规、规章为依据,进一步梳理规范行政职权清单。对现有的134项行政事项进行梳理,本着方便快捷高效原则,在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基础上,全面梳理群众和企业到市农业农村局办事事项,形成事项目录,完善农业农村局《行政职权目录》《行政职权基本信息表》《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将行政权力责任清单、行政权力流程图在政府网站公示。二是推进无证明工作开展,协调局内所属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联动“一盘棋”,同步开展无证明相关工作,逐步实现“免证办”。三是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和省市有关部署要求,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不断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加强对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适用。四是持续深化行政执法的公示、全过程记录度、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建设。强化公开意识,推动行政执法机关公开执法工作流程、救济途径、投诉渠道、执法重点过程、执法结果等内容;全面系统归档保存执法全过程记录,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严格落实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具体要求。稳步推进行政执法领域改革工作,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清晰、运转顺畅、保障有力、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进一步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综合执法、联合执法、协作执法的组织指挥和统筹协调,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和案件质量,组织开展多种形式案卷评查,发挥年度优秀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
(六)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围绕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引导、规范系统内部参与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提出改革发展举措。在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方面,不断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法,系统梳理和修改应急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突发事件应对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系统内应急预案体系,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以及与之相衔接配套的各级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等机制建设。在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方面,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强化农业系统内部防范化解本地区本领域重大风险责任。强化突发事件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增强应急处置的针对性实效性。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七)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我局行政调解工作下设在农业经济管理局,主要调解农村土地矛盾纠纷,以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主要目标,加强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服务组织建设,认真做好农村土地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我市各县(市、区)积极受理各种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案件,认真进行调解和仲裁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各县(市、区)累计调解处理各类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201件,其中:县级受理纠纷10件,乡村调解183件;市本级接待上访和解答群众政策咨询8件,对群众提出的土地确权、土地承包等问题均给予了解答。
(八)建立健全全力制约和监督体系,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一是不断加强制度的完善和落实,进一步完善了《农业领域行政执法日常检查机制》,更好的约束执法人员文明高效执法。按照省、市部署安排,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二是规范“双公示”、五类行政管理信息和信用承诺报送机制,及时采集、保存、共享、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信息和信用承诺书,建立台账,确保全年无迟报、漏报、瞒报现象。进一步拓宽信用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组织开展了“诚信万里行”“诚信进机关”信用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吉林省信用信用条例》和信用知识,引导机关干部、农民和各类农资、农产品经营组织增强诚信意识,为构建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氛围。
(九)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全面建设数字法治政府。大力推广“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工作机制,及时公布抽查及处理结果,直接目前我局“双随机一公开”任务填报率为100%,行政备案任务现场核验率、备案任务检查结果填报率为100%,“互联网+监管”监管事项覆盖率达90%以上。积极与市编制部门协调,围绕“一支队伍管执法”目标,推进筹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支队,统一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共有编制70人,在编在岗37人,持证人数32人。农业执法人员全覆盖使用“我要执法APP”,使行政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更加公开透明。
(十)加强党的领导,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一是深入扎实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安排,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4次。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工作要点中。二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依法治市、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对法治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每年围绕年度中心工作任务,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排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农业依法行政相关工作。把法治建设纳入了本单位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三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认真履职尽责,单位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实现100%全覆盖,把职责一条一条履行好、落实好,充分发挥好在法治建设中引领示范作用,自觉为全局作表率。四是强化监督,全面落实局党支部树立了鲜明的用人导向,将本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了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了考核力度,使其作为考察使用干部、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重要依据。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了年终述职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十一)上一年度本地本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存在不足的整改情况。依据实际情况根据工作要求,召开会议研究制订方案,部署法治政府创建工作,对照《法治政府创建清单》逐条梳理。并根据中共通化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制定的《关于印发<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深化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制定通化地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了通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压实各科室职能职责,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对各县(市、区)案件的查处办理和指导,有序推进本地区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工作。执法过程中存在系统内执法人员对农业法律知识并不熟悉,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处理案件能力明显欠缺,分析研判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贯穿始终。对去年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并对检出的问题及时整改;同时加强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能力。开展大比武大练兵知识竞赛预选,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培训局内执法人员40余人次。
二、存在的问题或不足
一是培训更新有其滞后性。对农业法律知识更新不够及时,在具体执法过程中处理案件能力明显欠缺。究其原因农业领域包含法律甚广,新老法交替学习上会有时间差,且农业执法培训机会和时间较少。
二是法治宣传力度还不够。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工作,但面对广大农民群众的宣传覆盖面还不够,农民的素质良莠不齐,部分农民群众的法治素质还有待提升。
三是执法力量相对薄弱。执法车辆、设备配备还不够,同时,一线执法人员不足、年龄老化,部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执法水平与依法行政的要求还有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定期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具体要求,确保法治建设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制定学习培训计划,坚持线上线下同步推进,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推动发展、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通过广泛学习培训,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得到明显提升。
(二)全面贯彻落实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及时调整局依法治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行政执法工作纳入目标绩效管理。完善了《“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制度》,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程序、严格执行。充分发挥单位法律顾问作用,防范决策风险,保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合法。强化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建设。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通化市农业农村局将坚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中央依法治国、省委依法治省、市委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落实。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深入、全面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会重大意义、核心要义、内涵精髓,并不断提升全系统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解决问题、化解矛盾、防范风险的能力。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多种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提升全局干部职工的运用法律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部门协调联动。与相关部门建立协调配合机制,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依照部门职责,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联系沟通,进一步规范协调配合制度的组织形式、范围、工作内容和运行流程,探索建立科学高效的协调配合机制。
(三)严格落实法治工作责任。全面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健全完善综合执法队伍体系,坚持公正文明执法,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执法队伍培训。定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法治工作队伍素养,加强执法工作和科室业务工作的协调,着力打造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优的农业行政执法队伍。
(五)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深入挖掘更具有操作性的宣传形式,采取灵活多样、寓教于乐的方式,使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更加生动活泼,内容通俗易懂,更加深入人心。
通化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