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保护和合理利用天然水域渔业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实施细则》《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农业农村部关于禁渔期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决定在我市黄河干流实行禁渔期制度。现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和禁渔期
禁渔区为开封市境内黄河干流,禁渔时间为2024年4月1日至7月31日。
二、禁渔具体内容
除休闲垂钓以外的其他捕捞作业类型。
三、在禁渔区和禁渔期内,因科学研究和人工繁育等活动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四、违反本通告规定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严重违反规定或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开封市农业农村局举报电话:0371-22126669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