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评选第三届“内蒙古农牧好新闻”的通知》,经各媒体单位推荐审核,自治区农牧厅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确定127篇新闻作品为拟表彰作品,现就获奖作品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31日,对拟表彰作品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以到达日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471-6652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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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