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四季度惠州市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警示信息公示
2023年10月至2023年12月间,惠州市农业农村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辖区22家水产养殖单位进行了日常督查检查,并对其抽取了96批次水产品进行药物残留检测,未发现使用禁(停)用药物、假劣兽药、原料药、人用药、化学农药及未批准的水产养殖用兽药等违法违规行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七条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和第十条等规定,将上述养殖水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和监督检查信息公示,接受社会各方面监督。
工作联系电话:0752-2398659
惠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5日
原文链接:http://nyncj.huizhou.gov.cn/zwzc/tzgg/content/post_51610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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