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财政厅下发《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省级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农村厕所改造部分)的通知》(吉财村指﹝2023﹞1012号)文件要求,下达吉林市本级2024年省级农村厕所改造财政奖补资金34.69万元,按照我市四城区自主申报2024年改厕任务270户(船营区100户、昌邑区100户、龙潭区20户、丰满区50户)计算,平均每户补助0.1285万元。各区具体补助资金公示如下:船营区12.85万元、昌邑区12.85万元、龙潭区2.57万元、丰满区6.42万元,总计34.69万元。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吉林市农业农村局联系。
公 示 期:2024年1月8日至14日
联系电话:0432-62049820
吉林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8日
原文链接:http://nw.jlcity.gov.cn/zwq/tzgg/202401/t20240108_11847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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