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信息
行政相对人类型 | 个体工商户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湘潭市雨湖区诚品动物医院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 | 住所 | / |
经营者 | 莫操 | 经营场所 | 湘潭市雨湖区城正街街道柏荫南路39号滨湖东郡1栋0103001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2430302MA4LND6X22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潭农(动监)罚〔2023〕3号 |
案件名称 | 湘潭市雨湖区诚品动物医院(经营者莫操)在动物诊疗活动中不按规定保存病历档案案 |
主要违法事实 | 2023年10月8日,本机关接市长热线投诉后,执法人员即到湘潭市雨湖区诚品动物医院进行现场检查,当事人湘潭市雨湖区诚品动物医院(经营者莫操)不能按规定提供相关动物诊疗的病例档案。其行为应认定为在动物诊疗活动中不按规定保存病历档案。 |
行政处罚依据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项。 |
行政处罚结果 | 罚款3000元。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履行方式: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支行营业部缴纳罚款。 履行期限: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救济渠道 | 当事人对本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湘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
行政处罚机关 | 湘潭市农业农村局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