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通知)
各区农业农村局,各农业经营主体:
为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提高“菜篮子”重要农产品保供能力,保障节日期间我市鲜活农产品供应充足、品种丰富和价格平稳,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储备品种、计划、补贴标准、储备时间
(一)储备品种、计划及补贴标准
1.蔬菜(包菜、大白菜、白萝卜、莲藕、土豆、冬瓜、菜苔等耐储存蔬菜,不局限于上述品种,优先收储本地滞销蔬菜)
(1)补贴金额:300万元。
(2)储备量:500万公斤。
(3)补贴标准:0.6元/公斤。
2.鲜蛋
(1)补贴金额:60万元。
(2)储备量:60万公斤。
(3)补贴标准:1元/公斤。
3.鲜鱼
(1)补贴金额:100万元。
(2)储备量:100万公斤。
(3)补贴标准:1元/公斤。
(二)储备方式及时间
储备时间为2024年1月1日—3月15日,实行滚动储备的方式,储备期间每日购销存周转量不低于下达任务量,其中库存量不低于80%。
二、申报资格
自愿参与的市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有承担储备任务所需的冷链仓储设施(自有或租赁),有一定的运输能力,在仓库或鱼塘的关键部位安装摄像监控,能接入武汉农业大数据平台,同时按照农业农村部要求,在国家和武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注册登记,按规定开展自检,开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并对照储备单位申请资格(见附件1)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书(见附件2)和申报材料。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12月20日-24日
(二)申报方式
企业通过线下的形式进行申报,储备蔬菜品种的企业将申报资料递交至市农业农村局市场处,储备鲜蛋品种的企业将申报资料递交至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储备鲜鱼品种的企业将申报资料递交至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处。
四、评审流程
(一)初审
12月25日上午,市农业农村局各业务处室(市场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对企业提交资料的进行核验初审,按照1:1.1比例确定进入复审企业名单,并将企业申报资料、申报企业名单和确定进入复审企业名单一起递交至市场处。
(二)复审
12月25日下午,市农业农村局委托专家组对进入复审企业名单所提交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可行性进行审定,对申报主体项目实施能力和实力进行综合评判,形成评定结果排序,拟根据评分高低依次确定35家左右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名单(其中蔬菜不少于20家)并在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12月26日-28日)。
五、任务下达
公示结束后,12月29日市农业农村局根据工作要求,对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下达储备任务量。
六、任务实施
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按照下达的储备任务量开展储备工作。建立“平战结合”的机制,储备产品日常遵循市场规律正常供应,当出现异常状况需要应急投放时,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坚决服从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全力确保储备品种按时按量按指定渠道、点位有序投放。
七、有关事项
(一)成立领导小组
市农业农村局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场、质监、种植、畜牧、渔业、计财、农检中心的领导任责任组长的元旦春节鲜活农产品储备和供应工作专班,市场处、质监处、种植业处、畜牧兽医处、渔业渔政管理处、计财处、武汉农检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蔬菜、鲜蛋、鲜鱼三个储备供应工作专班,分头开展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管工作。
(二)工作内容及责任分工
1.市农业农村局市场处负责总体协调,指导各工作专班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蔬菜储备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
2.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处、畜牧兽医处负责做好鲜鱼、鲜蛋储备任务的组织实施工作,牵头做好本行业储备情况的巡查、监管。
3.市农业农村局质监处负责组织在储备期间对储备单位的储备产品进行抽检。
4.市农业农村局计财处负责保障专家评审费用2万元。
(三)组织检查
储备期间,市农业农村局将采取不定期调取视频监控与实地检查(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相结合的方式对各储备单位任务落实情况进行巡查检查。
(四)组织验收
2024年3月16日至3月18日,各承担储备单位要通过线上形式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冬储春供落实情况报告和工作台账。3月19日,市农业农村局将委托专家组对各承担单位在储备工作、工作台账、目标任务等方面落实情况进行审定验收,形成验收结果。
(五)资金拨付
根据专家评定的验收结果,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规定的标准给予补贴,同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按计划运用,取得预期效果。未达到储备任务的储备单位,按照储备数量比例核减资金补贴。
联系人:蔬菜储备,赵畅锦,18696133800
鲜蛋储备,马文超,15871727767
鲜鱼储备,朱文欢,15827028887
附件:1.储备单位申报资格和标准
2.2024年冬储春供储备承诺书
附件1
储备单位申报资格和标准
一、蔬菜储备单位资格标准
(一)储备单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文件)
(一)储备单位冷链仓储设施(自有或租赁)库容量达到500立方(含)以上。(冷库施工(或租赁)合同或区级部门认可的验收报告)
(二)拥有一定规模的零售终端或配送、销售渠道。(店面或场地租用合同,农产品销售合同)
(三)有稳定的货源渠道。(基地承包、联营合同,采购合同)
(四)有一定规模的运输队伍,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5台(含)以上。(车辆登记证或租赁合同)
(五)保供人员不少于20人。(社保缴纳情况或劳动合同)
(六)有完备的质量安全检测设备和相应管理机制,年度无检测不合格问题。(检测室照片,相应管理制度文件,2年来每月抽检记录若干)
(七)年交易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八)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失信记录。(近两年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
(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经营主体或参加公益活动3次以上的经营主体优先支持。
二、鲜蛋储备单位资格标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鸡蛋生产单位,企业符合武汉市畜禽产业发展规划布局。(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文件)
(二)有固定的经营门点(或流通渠道),冷链仓储设施达到1000立方以上。
(三)年设计存笼规模达到10万只以上,拥有一定规模的运输队伍,运输车辆5台(含)以上。
(四)保供人员不少于20人。
(五)生产设备齐全、粪污处理符合国家环保要求。
(六)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有完善的防疫制度、完善的养殖档案。
(七)规范使用饲料和兽药等投入品,无采购和使用违禁药品情况。
(八)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失信记录。(近两年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
(九)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经营主体或参加公益活动3次以上的经营主体优先支持。
三、鲜鱼储备单位资格标准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鲜鱼生产单位,生产基地符合《武汉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暨水产养殖“三区”划定方案(2018-2030年)》要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有效期内的资质认定文件)
(二)企业自有精养鱼池养殖面积达到200亩以上或高效设施渔业养殖面积达到5000平方米以上。
(三)草鱼、鳊鱼、花鲢等品种养殖量占80%以上。
(四)捕捞、运输、市场销售人员不少于20人。
(五)能在应急条件下及时组织鲜鱼上市。
(六)规范使用水产养殖投入品,无采购和使用违禁药品、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不合格等情况。
(七)近两年经营活动中无失信记录。(近两年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查询的企业信用报告)
(八)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经营主体或参加公益活动3次以上的经营主体优先支持。
附件2
2024年冬储春供储备承诺书
为保障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市“菜篮子”市场供应正常、价格稳定,我公司(合作社、家庭农场)自愿申请承担蔬菜(鲜蛋、鲜鱼)产品的储备任务,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现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1.执行“菜篮子”产品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菜篮子”产品生产质量控制规范,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如在储备期间有抽检不合格产品,自愿放弃未来两个年度的储备资格;
2.保证项目申请和验收时提供的资料和数据真实、完整、准确,严格按照下达的储备任务组织实施和落实管理;
3.确保工作专班强干,工作机制健全,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紧急预案;
4.按要求做好现场宣传工作;
5.承诺在仓库或鱼塘关键部位安装摄像监控,随时接受上级有关部门对蔬菜(鲜蛋、鲜鱼)储备情况的巡查检查;
6.在蔬菜(鲜蛋、鲜鱼)产品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服从政府宏观调控,积极配合开展市场蔬菜(鲜蛋、鲜鱼)产品的应急保障供给。保证在储备期间根据市农业农村局要求足量、及时按规定要求将储备蔬菜(鲜蛋、鲜鱼)投放市场。服从调度,积极参加公益性帮销活动。
特此承诺。
承诺单位: (盖章)
承诺人: (签字)
2023年12月 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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