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全市富硒产业基地建设管理工作,逐步使宜春富硒产品“源头可溯、程序可溯”。我局草拟了《宜春市富硒产业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10月31日前向富硒产业发展科反映,联系电话:3263295。
附件:宜春市富硒产业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原文链接:http://nyncj.yichun.gov.cn/ycsnyncj/yjzjgg/202311/1ad3c5b6c48b49d198cefdaeb2dae21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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