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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 2024-2026 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项目公告

来源:枣庄市农业农村局 时间:2023-11-11 作者:佚名

  

  

  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财金〔2020〕128 号)、《山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方案》(鲁财金〔2023〕16 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对枣庄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公开遴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参加此次遴选。现将项目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内容

  通过竞争性评审的方式,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在枣庄市范围内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本次遴选服务期限为 3 年(2024-2026 年度)。

  二、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枣庄市 2024-2026 年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项目

  项目编号:ZZS-NYBX-2023001

  三、遴选单位

  枣庄市财政局、枣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枣庄市农业农村局、枣庄市林业和绿化局、枣庄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枣庄监管分局。

  四、项目基本情况

  (一)险种范围

  包括枣庄市区域内由各级政府提供保费补贴的种植、养殖、林业、渔业、目标价格保险等,涵盖中央和省级财政补贴险种,以及市、区(市)自主开展并给予保费补贴的地方特色险种,不包括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二)服务期限

  中选承保机构在枣庄市区域内承保服务期限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2023 年冬小麦投保工作,统一由本次新遴选确定的承保机构承接。正式遴选结果公布后,新老承保机构要做好过渡期的安排与交接工作。

  (三)分包方式

  1.以 2024 年度全市各区(市)政策性农业保险预计保费规模为基准,按照行政区划或险种类型等合理划分标段,分为薛城区(含高新区)4 个标段、市中区 3 个标段、峄城区 4 个标段、山亭区 4个标段、台儿庄区 3 个标段、滕州市 5 个标段,共计 23 个标段。

  2.为防止单一机构经营和道德风险,根据枣庄市实际情况,将23 个标段整合为 10 个分包。

  3.选定方式及数量

  参加遴选的市级保险机构按照统一标准评分,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总分 100 分,由高到低排名,按顺序依次获得 1 个分包,若得分相同时,以《枣庄市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评分标准》中“服务能力”得分高者优先;若遇中选候选人放弃中选资格或被一票否决取消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将取消中选人的资格,未挑选的候选人按照排名顺序递补 1 个分包;若遇最后还有剩余分包,由遴选单位共同确定。

  4.遴选对象为在枣庄市范围内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且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保险机构。

  五、对参加遴选承保机构资质要求

  1.经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具备开办农业保险资质,符合农业保险监管部门要求,具有农业保险经营条件的承保机构。

  2.承保机构其省级分公司在本轮省级遴选确定的机构名单之内。

  3.各县级分支机构仅可参与本区域范围内的遴选,不得跨区域参与遴选。

  4.各县级分支机构需配备充足的农业保险专岗服务人员以及服务车辆,能够满足农业保险基层推广、承保理赔服务的基本要求。

  5.承诺采取措施提高标段范围内的保险覆盖率,特别是小麦、玉米、水稻等主粮作物保险覆盖率。

  6.接受省、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相关政策管理以及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备完善的农业保险管理制度体系,内控管理良好,近 3 年内未因农业保险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8.承保机构因农业保险绩效考评取消财政补贴期限内,不得参加遴选。

  9.不接受承保机构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遴选。

  六、获取遴选文件

  1.时间: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2 日。

  2.地点:山东省枣庄市新城民生路 616 号(财政大厦)1129 室。

  3.获取方式:现场登记并免费获取。

  4.参加遴选的承保机构需携带以下资质资格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持原件备查),报名时需登记被授权人工作邮箱为本项目唯一联络邮箱。

  5.承保机构最终资格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时间:2023 年 11 月 15 日 8:30 至 2023 年 11 月 15 日 9: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省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五开标室(枣庄市市民中心北二区)。

  八、公告发布媒体

  本项目遴选公告及遴选确定的承保机构名单在枣庄市财政局及相关业务主管部门门户网站发布。

  九、遴选公告期限

  2023 年 11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1 月 12 日。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13385319926

  电子邮箱:wanganmiao@ac-ib.com

  

  


原文链接:http://snyncj.zaozhuang.gov.cn/zwgk/tzgg/202311/t20231110_17863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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